中山海关机构改革涉及的驻民众办事处会议室修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2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山海关机构改革涉及的驻民众办事处会议室修缮改造项目 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建设资金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中山市民众镇阳光大道保税物流中心办公楼二、四楼内, 修缮改造情况可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近5年之内(从招标公告发出的当月开始计算),投标人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较重大质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串通投标或诉讼等不良行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因行贿被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不接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0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小鳌溪小陂路五巷五十四号2层(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采购部)持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②经办人资料(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③《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填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1 月 4 日15 时 00 分,地点为中山市东区小鳌溪小陂路五巷五十四号2层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http://gongbei.customs.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jdjl.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杨小姐
电话:0760-88666306
传真:0760-88666306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5路15号
邮编:52840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60-88399895
传真:0760-88399895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小鳌溪小陂路五巷五十四号2层
邮编:528400

2019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