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坦洲医院体检中心建设工程进行复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各供应商:

       坦洲医院体检中心建设工程于2019年11月11日在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开标评标,本项目成交公告于2019年11月12日进行发布,于当日收到关于供应商反映其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未在评审过程中给予其价格扣除的情况说明函。

      为确保该项目的公平、公正性,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决定于2019年11月15日16时00分在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就该项目的相关评审内容进行复评。供应商是否到场出席,由供应商自行决定。

 特此公告。